2011年2月12日星期六

警徽标志象征

深蓝色:皇家警察使用的颜色称为Sang Saka Biru,象征皇家警察应有的自豪感和正直感。马来西亚皇家警察的旗帜是以深蓝色为底色,在旗帜的中心处是银白色的警察徽章。




警察徽章的中心位置是两柄克利斯剑和克里望刀、虎首及稻穗;在上方的王冠左右分别书写着“穆罕默德”和“阿拉”的阿拉伯文字;在下方有书写着“马来西亚皇家警察”字样的卷轴。

新月和星:王冠上的新月和星代表伊斯兰教是马来西亚的官方宗教。

王冠:徽章上的王冠代表部队被赐封的皇家头衔,王冠上的阿拉伯文字分别写着“阿拉”和“穆罕默德”表示拥有虔诚的信仰能够为执法人员带来信心和使命感。

克利斯剑和克里望刀:克利斯剑是半岛马来族的文化象征,而克里望刀则代表沙巴及砂拉越民族,两者代表正义。
虎首:虎首象征的是勇气、力量和精神。在1963年9月16日至1994年5月15日期间,马来西亚皇家警察曾经使用狮首来作为象征物。

稻蕙:稻穗象征繁荣与和平。

卷轴:卷轴代表团队精神和决心。

2011年2月11日星期五

大马皇家警察史

马来西亚现代的警察架构是在1807年3月25日在当时属英国殖民地的槟榔屿设立,当时的警官主要是由殖民地的英国人担任。随后,警察的架构体系延伸至半岛上的马来邦属,在当时,各州警察的组织和调动是由各邦属自行负责。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一个拥有中心管理系统的民防警察部队由H.B.Longworthy领导设立,当时殖民地政府必须设法安抚在日据时期的无政府状态,同时对抗以武力寻求独立的马来亚共产党游击队,双方的对抗直到马来亚共产党于1989年投降后才结束。
1958年7月24日,马来西亚最高元首端姑阿都拉曼赐封马来亚警察部队皇家头衔,以表扬部队在紧急状态时期的英勇表现。马来西亚于1963年成立后,马来亚联合邦皇家警察、北婆罗洲武装警察和砂拉越警察统一为马来西亚皇家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