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9日星期五

新扎师兄





有看过港剧的人,都能明白新扎师兄的意思吧?就是形容我们这些刚入行的新丁,哈哈


自从毕业后,领取了委任状,我们就开始可以佩枪巡逻了。第一天领枪后,觉得压力好重,因为多了一份责任。

我们用的是0.38左轮,如图所示,为普通警员常用的手枪。
然后就去领取walkie talkie,这也是另一个责任重大,需要小心照顾的配件,不见了可是要面对纪律处分的。。
通过对讲机向行动室(BILIK GERAKAN)报告人员及职责后,我们就开始2人一组的巡逻了。我们主要目标在市区,重点是防范罪案巡逻。当中,我们也对电单车进行检查,看是否有失窃的,及是否持有有效的驾驶执照。当然也包括各种违规的驾驶人士,包括闯红灯,没绑安全带等等,但都只给于口头警告。
说到检举违规人士,就有一件很‘肚懒’的事,和大家分享。那天,就看到一辆车驶出时没顾及后面是否有车(因我刚到她后面)。上前一看,原来是边驾车边讲电话,于是就截停她,准备给于口头警告。当她绞下车窗时,我还没开口,她就问我‘berapa boleh settle?’,当场就让我生气,也不和她多说,直接叫她给我IC及驾照,抄下她的资料,然后告诉她所犯的错误,但我这次只是给于口头警告,并告诉她,“不是所有的警察都是要咖啡钱的,请不要侮辱我!!”然后就不看多一眼,直接走人,让她在车上呆住了。
看来,以后还是开罚单,不再给于口头警告了。。。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