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1日星期五

馬華強烈譴責反對劉秀梅任代總經理

馬華法律局強烈譴責回教黨以劉秀梅不是馬來人的理由,來反對她被委任為雪蘭莪州經濟發展局的代總經理。
“作為前任雪蘭莪州務大臣的拿督斯裡基爾將有關委任形容為‘削弱馬來人管理類似雪州經濟發展局的機構’,是很不負責任,並公然違背國陣精神。”
“他們的言論顯然已違反聯邦憲法第8條(2)。有關的憲法條文闡明:除非由本憲法明確授權,不得在任何法律下、或在受委出任任何公共機關公職或職位時、或在施用任何——有關財產的取得、擁有、或出售;或在創設或從事任何行業、生意、專業、職業或工作的法律時,單以宗教、種族、血統、出生地或性別為理由而歧視公民。”
該局發表文告說,他們的言論同時也違反煽動法令第3(1)(e)條款,即宣揚“種族間的憎恨和敵對情緒”。
馬華法律局強調,任何公共或私人領域職位的委任須僅僅以績效和能力作為考量的基礎。

2 条评论:

Unknown 说...

请问马华法律局主任是谁?

马华笨珍再也花园支会 说...

应该是颜炳寿,如果没记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