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9日星期三

徐會興擔任14年志願警察‧受表揚


擔任14年志願警察的徐會興,早前獲警察總部頒發忠誠服務獎章,表揚他在警界的卓越表現和貢獻。他也是笨珍首位獲此獎章的華裔。


他表示,在不影響正職的情況下,在工餘時間加入志願警察隊伍,協助維護地方的治安,執行與一般警察相同的工作是一件值得驕傲和挑戰性的工作。


他指出,目前笨珍的自願警察隊伍中只有3名華裔,比例少得可憐,並希望有更多華裔的加入,一同維護地方安全。


笨珍區志願警察警長蘇來曼強調,有志於當警察的各族子弟,年齡介於18至35歲,擁有大馬教育文憑(SPM)文憑,通過身體檢查,德行良好,無不良嗜好者,可直接向新山總局提出書面申請。


成功面試者需接受6個月的專業培訓,志願警察與正規警察不同之處是工作時間比較有彈性,享有津貼補助及花紅,提供有興趣的青年一個瞭解警察工作的平台,之後可視個別情況申請轉成全職警察或繼續留任為志願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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