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5日星期一

总警长辞职报道不实,《中国报》接内政部警告

内政部发要求解释信予《中国报》,要求其解释该报有关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Musa Hassan)已经辞职并获得内长首肯的独家报道。

根据官方新闻社《马新社》报道,内政部发表声明说:“该报道已证实为不属实。”

内政部根据《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第8A条款,向该报发出要求解释信,并限定该报在七天内回复。

根据该法,政府可对付发表不确实新闻的有关方面,包括印刷者、出版者、编辑及作者。若罪名成立,违例者可被监禁不超过三年或罚款不超过马币2万元或两者兼施。

《中国报》以斗大标题“警总长呈辞,警队二哥料升正”,并标上独家报道字眼,报道说:“可靠消息告诉本报,现年59岁的慕沙,预料会在本月25日,即第203周年警察日之前卸任。”

报道并称,首相纳吉与内政部长希山慕丁已经接受慕沙的辞职。

随后,慕沙哈山和希山慕丁均否认该报道。希山慕丁抨击该报道为谎言,并扬言将采取严厉行动对付该报。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