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9日星期四

警招募9000查案官解決人手荒

全國總警長丹斯里慕沙哈山指出,為解決警方查案官嚴重短缺及工作繁重的問題,警方計劃在未來招募9000名查案官。

他說,目前查案官每人平均每個月需負責高達15至20宗案件,這將嚴重降低查案官的調查素質與效率,同時也導致查案官面臨沉重的精神壓力。

他表示,為達致每名查案官每個月需負責最多5宗投報的目標,警方必須聘請9000名查案官。

“目前,警方已在第一階段成功招募1800名查案官,這是良好的進展,警方將持續進行招募工作,並展開內部重組計劃,以完全填補9000個空缺。”

慕沙哈山表示,有關內部重組計劃,將讓所有助理警監警階以下的警官,出任查案官以及防範罪案工作。

“一旦他們不再需要負責文職或文書工作,他們就可協助執行查案官的工作。這意味著只有副警監警階以上的警官,會執行警隊的管理工作,而助理警監以下的警官將展開調查工作。”

更多详情,可浏览 www.rmp.gov.my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