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7日星期四

父母也有責任!

近日發生了多起警員槍擊中學生的案件,這些中學生或年輕人,多數是無牌駕駛者,年齡不過十六七八歲,所謂“殺雞焉用牛刀”,他們卻因一時慌張,选择逃走,被警方開槍射擊。警方這種舉動,却被评为濫用權力。

但是這些受害者的家屬有沒有想過,為什么會發生這種事情?原因就是他們沒有好好管教孩子,放任子女无牌駕車或騎摩哆,他們的子女無形中覺得父母鼓勵他們無牌駕駛,膽子越來越大。无所顾忌后,就會找機會結交一些豬朋狗友。在損友慫恿、鼓动下,猶如吃了豹子膽,在外留連、飙车至三更半夜,甚至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當他們發現有路檢或被警方載停,就驚慌失措狂踩油門,這種舉動自然讓警方懷疑此人是否畏罪而逃,基于安全因素與職責,当然選擇追捕,屡劝不停后,最终选择只有開槍。
如果這些無牌駕駛的中學生或年輕人,在被截停时选择合作,警方还会槍傷無辜嗎?如果該中學生或是年輕人沒做錯任何事,那么為什么要选择逃跑?受害者家屬也许可以回想一下,是誰有錯在先,而不是一味情绪化的指責警方。
警員盡職責,卻換來牢獄之災,這公平嗎?現代社會要得到軍火輕而易舉,倘若警方逮捕行動時被嫌犯槍傷,甚至斃命,又有誰替警員打抱不平?這樣對警員公平嗎?警方也不可能笨到隨便開槍傷人啊!因為所開的每一槍、每一顆子彈,都是需要寫報告。如果換成你是警察,你也是会三思而行的!
為人父母管教孩子絕不能過分寵愛,這樣只會誤了他們的前途。發現孩子犯錯,就要糾正他們,而不是縱容他們,讓他們早日懸崖勒馬,以免一失足成千古恨,然后才来指责别人!
受害者家属應該給警方一個调查案子的机会,而非跟随某些别有居心政治人士起舞,一直謾罵警方,這樣的舉動根本无法让事情有个公平的解决,也请回头想想,自己是否有尽到了责任呢?!

1 条评论:

stockname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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