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7日星期二

交通局總監:用手機拍違規犯法,司機會接傳票

陸路交通局總監拿督索拉指出, 在駕駛時使用手機拍攝違例車輛的司機, 同樣遲違例並可遭罰款。

他說: “ 駕駛時使用手機違反交通規則。明顯的, 司機不可拍攝其他違例者。”

他指出, 司機若要拍攝其他的違例者, 就必須把車停下。他說: “ 車內的其他乘客也能夠協助拍攝。”

他並解釋, 許多司機誤解了有關措施, 而當局也曾接獲投訴, 因為司機在駕駛時使用手機拍攝其實為違例的行為。

儘管如此, 他指出,有關措施獲得公眾良好反應, 去年該局就接到2萬6千880 張違例車輛照片投報。其中1萬6千349張傳票已繳付罰款, 沒有繳交罰款並列入黑名單的有4千659張,另外5千872張在調查中。

“ 我自已也拍了76 張照片, 其中73張已獲得處理。”

他呼吁公眾在拍照時注意本身的安全。他們可以通過車內的友人或乘客拍攝違規車輛, 然後通過陸路交通局的网站 www.trafik.jpj.com.my 上傳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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