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6日星期五

我不能唱柔佛州歌了...

离校10多年,柔佛州歌都忘得七七八八,只记得第一句,应该是“allah memeliharakan sultan”,直到最近的志愿警察基本训练课程上课前需要唱,才慢慢学会一点。
今天却看到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指出,全國10州已立法禁止非回教徒使用“阿拉”字眼,禁用此字眼的問題,不應通過議會和法庭定奪的言论时,我在想今晚我就不用唱了,因为我是非回教徒,不可使用ALLAH这个字眼,哈哈哈!
巫统泗加亭国会议员莫哈末阿兹更夸张,他炮轰非回教徒使用“阿拉”字眼已经侮辱了回教。他更指如果非回教宗教使用‘阿拉’的字眼,会为这个国家带来灾难。天啊!
歷史上,一個比可蘭經和回教更早以前使用的普通字眼,到了今日的大马,却是穆斯林的专用。这是形容上苍的阿拉伯字,而不是回教的特别字眼,这种围城心态,必须受到纠正。22世纪的太空时代,他们的思想却愈加倒退,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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