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1日星期六

2假警處保釋期‧幹案被捕

冒警四處搶劫,2巫裔男子上得山多終遇虎,落入警網。
昔加末一對巫裔年輕情侶于本月15日晚上9時45分在利民達禮讓路旁談心時,遇上2名自稱為警方人員的巫裔男子,被對方搶走2台手機和現款。這對年輕情侶被搶后馬上向利民達警方報案,警方投到投報后,一輛巡邏車在此間波莪地區發現2名嫌犯的蹤跡,當場將2人逮捕。
落入警網的2名嫌犯,年齡分別為20及46歲,本地人,無業遊民,該名46歲的嫌犯,從2002開始就干案,擁有7項案底,包括2項破門行竊1項搶劫4宗毒品個案。此外,這名嫌犯也于去年在峇株巴轄的永平,冒充警方人員干案被捕,目前還在保釋期間,等候審訊。
警方將援引刑事法令第170條文397條文調查這起案件,一旦在有關條文下被定罪,將被判處坐牢不超過14年及罰款或鞭笞,或兩者兼施。

市民在接受警方人員的調查時,務必要對方出示證件,即使是身穿制服的警員,以避免類似的案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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